人行横道信号灯由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绿灯亮时,信号灯工程分包公司,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深圳信号灯工程分包公司,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观察交通信号灯的方法:提前观察信号灯的变化(可能的话,看到2~3个信号灯),并且要持续观察。注意:观察信号灯的同时。也要留意周围的交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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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的遵守规则:乘车人。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不准携带燃、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厂、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东莞信号灯工程分包公司,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闪光警告信号灯
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惠州信号灯工程分包公司,确认安全后通过。这种灯没有控制交通和让行的作用,有的悬于路口上空,有的在交通信号灯夜间停止使用后仅用其中的黄灯加上闪光,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前方是交叉路口,要谨慎行驶,认真观望,安全通过。在闪光警告信号灯闪烁的路口,车辆、行人通行时,即要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守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路口的通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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